关于邀请加入江苏省国际商会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函
各会员单位:
当前,我省开放型经济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越来越多江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对跨境投融资、汇率避险、海外风控、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持续攀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及我省对外开放部署,高质量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推动金融服务为实体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江苏省国际商会拟成立金融专业委员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将立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加强省内金融机构与商会会员企业交流互动、深化合作,为会员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务实、高效的金融服务,为我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国际商会诚挚邀请各会员单位共同参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工作。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填报附件申报表,并指派一名人员参与金融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与活动。
联系人:孙融融、许小蓉
电 话:025-52856403、52856772
电 邮:sunrongrong@ccpitjs.org、xuxiaorong@ccpitjs.org
附件:
1.江苏省国际商会金融专业委员会设立方案
江苏省国际商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1
江苏省国际商会金融专业委员会设立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及江苏省对外开放部署,充分发挥江苏省国际商会桥梁纽带作用,整合金融资源、聚焦企业需求,助力企业破解发展中的金融瓶颈,增强核心竞争力,江苏省国际商会拟设立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专委会”)。
一、设立依据
《江苏省国际商会章程》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四)决定内设机构、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主要职能
金融专委会是江苏省国际商会的内设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搭建交流平台:搭建会员企业与金融机构、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之间的沟通桥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金融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进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二)为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便利:整合金融资源,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汇率避险、信用担保、保险保障、跨境资金管理等精准化金融服务,协助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针对会员企业加强研发适用外经贸企业的信贷产品。
(三)开展政策解读:及时传递国家及江苏省金融政策、外汇管理、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信息,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帮助会员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导向,用好政策红利。
(四)防范金融风险:为会员企业提供金融风险防控咨询、培训服务,协助企业识别、应对跨境金融风险,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五)反映企业诉求:收集会员企业在金融领域的诉求和建议,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政府部门反馈,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和落实,维护会员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企业规范金融行为,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金融合作环境。
(七)其他可以由金融专委会履行的职能。
三、机构设置
金融专委会的权力机构为委员大会,委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轮值主任委员人选;
(二)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决定终止事宜;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金融专委会的执行机构为常务委员会,由轮值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组成。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国际商会秘书处在委员中提名,并经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审核通过金融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文件等;
(二)决定金融专委会的重要事宜;
(三)提名下一任轮值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及副秘书长;
(四)联系国际商会秘书处开展金融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组成
金融专委会由省国际商会会员单位,省内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外汇管理等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以及金融领域专家。
金融专委会委员实行兼职、不驻会制。兼任金融专委会负责人的领导干部人数,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机制
金融专委会实行轮值工作机制,以年度为单位,每年推选一家成员单位为轮值主任单位:
(一)每年下半年,金融专委会成员单位向国际商会秘书处提交次年轮值申请,提交申请同时应附轮值工作方案。提报方案应尽量满足为委内企业提供交流合作平台的目的。
(二)国际商会秘书处联系金融专委会常务委员会对提报的轮值申请及方案进行讨论及审议,并征求全体委员意见。
(三)经金融专委会委员大会审议后确定下一年轮值主任单位。
(四)确定轮值主任单位后,牵头组织开展金融专委会相关工作,包括拟定金融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文件等,国际商会秘书处予以积极配合。
(五)轮值主任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向全体委员或常务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汇报工作。
(六)处理与金融专委会有关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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