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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政府拟简化进出口增值税规则

  据波兰Bankier新闻网10月9日报道,波兰众议院近日通过了参议院针对《商品与服务税法》(VAT)修正案提出的修改意见,旨在简化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时的税务申报流程,减轻进出口业务的行政负担,目前该法案已提交波兰总统签署。

  据悉,此次修法属于政府推进的放松管制措施,主要涉及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零税率适用证明、进口业务的行政手续、进口申报电子化,以及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进口包裹增值税征管等内容。

  根据修正案,企业在证明货物已运出欧盟时,可使用的证明文件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除海关机关确认的相关文件外,承运人或货运代理提供的运输单据、邮政运营商出具的境外交付证明,以及第三国海关机关出具的文件与买方收货声明等,也可作为出口证明材料。此项调整旨在降低企业收集和提交出口证明材料的难度,使符合条件的出口交易更容易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同时减少因证明文件形式受到限制而产生的合规负担。

  另外对于适用部分进口增值税简化结算程序的企业,新规拟取消向海关税务机关负责人提交有效增值税纳税人登记证明的要求。波兰的税务机关目前已能够借助现有系统快速核实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因此,无须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举有望进一步精简进口业务的行政手续。

  修正案还规定,采用集中清关程序的纳税人,须通过波兰财政与海关服务电子平台(PUESC)以电子方式提交进口申报表。进口申报流程的电子化将有助于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提升申报处理效率,并推动海关与税务管理流程进一步数字化。

  针对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进口包裹,修正案将进一步调整特殊增值税申报和缴纳程序,以适应欧盟海关法规的变化。相关措施包括为代征此类包裹增值税的主体引入新的月度申报表,以完善低价值进口商品的税务申报和征收管理机制。

  此次修法还旨在落实欧盟法院于2025年5月作出的一项判决,将部分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由个人寄送的包裹所适用的增值税豁免范围,扩展至居住在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收件人,而不再仅限于波兰境内的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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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波兰中国总商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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