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源行业国际化经营合规指南(连载六)
世界银行严格禁止欺诈等五种不正当行为,企业在参与国际经融机构资助项目时,必须严格遵守其诚信规则,否则将面临谴责信、附条件的免予取消资格、附解除条件的取消资格、在固定期限内取消资格或永久取消资格等制裁。本期以世界银行对一家中国能源工程公司实施制裁为例,为江苏企业敲响警钟,唯有深入了解国际项目的合规要求,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才能助力其在跨境业务中行稳致远。
江苏光伏供应链近期跨境合规风险
【风险提示】欺诈
案例:世行对某中企披露不合规实施制裁
2021年3月8日,世界银行对一家中国能源工程公司实施制裁,将其列入“禁止合作企业和个人名单”(Listing of Ineligible Firms and Individuals)至少16个月。
此前,2018年3月,该公司于缅甸参与一次由世行资助的太阳能光伏项目投标时,向世行隐瞒了其雇佣中间人来帮助中标,并辩称该中间人并非公司的员工或代理人,而是独立中间人,无需向世行披露。世行投标的披露要求涵盖了任何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一方所支付的佣金或者费用,强调的是该佣金是否已经支付或者支付即将完成,而非支付给谁。当世行廉政局(INT)介入调查时,该公司实际已经向中间人完成支付,属于世行要求的应当披露范围。该公司隐瞒事实,构成欺诈行为。
解析:
2016年7月1日,世界银行修订了《预防和打击欺诈和腐败指南》,禁止以下不正当行为:(1)腐败: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以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2)欺诈:任何故意或不顾后果地误导或试图误导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他利益或避免义务的行为或不作为(包括虚假陈述);(3)串通:指两方或多方为达到不正当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安排,包括不正当地影响另一方的行为;(4)胁迫:指直接或间接损害或伤害,或以损害或伤害任何一方或一方财产作威胁,以不正当地影响一方的行为;(5)阻碍:指蓄意破坏、伪造、修改或隐瞒证据材料,或向调查人员作出虚假陈述,以实质性阻碍世行对腐败、欺诈、胁迫或串通行为指控的调查;或威胁、骚扰或恐吓任何一方,以阻止其披露其对与调查有关事项的了解或阻止调查的进行;或实质性阻碍世行行使其合同规定的审计或信息调查权的行为。
上述不当行为适用于世行贷款项目的资金接受方、使用该贷款资金的任何实体或个人(如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分包商、各类代理等第三方及相关人员等)。
世行对不正当行为的制裁措施包括不限于:谴责信、附条件的免予取消资格、附解除条件的取消资格、在固定期限内取消资格或永久取消资格。根据《共同实施制裁决议的协议》规定,遭到世行体系下某银行的制裁,将可能面临联合制裁。所谓联合制裁是指在满足一定标准的情况下,一家签约金融机构的制裁措施,会被其他的签约机构认可和执行。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江苏贸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