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预警
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二氧化钛反倾销终裁披露
2024年8月16日,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二氧化钛反倾销终裁披露(参见第2024/411/AD38号公告),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建议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LB Group Co., Ltd.)、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Henan Billions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LB Lufeng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LB Sichuan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及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LB Xiangyang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税率均为14.27%,山东道恩钛业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awn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16.25%。涉案产品为干量计二氧化钛大于等于80%的颜料,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320611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用于生产香料及化妆品、药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钛。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8月30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3年8月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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