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24沙特智能家具家居展”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我省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我会拟组织参加2024年11月18-21日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办的“2024沙特智能家具家居展”,现将参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信息
展会名称:2024年沙特智能家具家居展
展会时间:2024年11月18-21日
展会地点:利雅得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会简介及市场信息
2020年沙特阿拉伯发布了一项国家数据和人工智能战略,旨在推动该国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行业发展,利用数据和人工智能作为国家社会经济增长的推动力,以解决沙特经济转型的需求。到2030年,沙特将在人工智能领域吸引约200亿美元的国内外投资、培训超过2万名数据和人工智能专家、创建300多家初创企业等。
在全球大力发展新基建的背景下,随着5G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的快速应用与普及,万物互联互通已成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智能家居也迎来发展机遇。本次展会通过完美展示智能家居领域产业链和智能技术与产品,为企业提供展示交流机会,使得参展商能透过展会找到高质量的采购商,并成为众多采购商的潜在供应商。沙特智能家具家居展是由沙特境内知名展览主办方中东国际展览集团(Middle East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简称MIE集团)主办,展会预计将有超过300家展商来自世界各国的展商参展,展出面积14000平方米。
三、展品范围
智能家居:智能床、智能沙发、智能餐桌、智能衣柜、智能灯具、智能门锁、智能室外摄像头、智能燃气报警器、智能音箱、拖扫一体机器人、智能宠物喂食器、智能电视、智能热水器、智能马桶等。
智能家居系统及解决方案:家庭影音、家庭影院、家庭网络、家庭自动化与通讯系统、音箱、背景音乐、3D、DVD、蓝光碟机、LCD、HDTV、喇叭、耳机、AV功放 HDMI Cable 连接器 元器件 支架、PC、投影镜头及屏幕、投影升降机。
家庭网络与通讯:无线路由、信号处理和管理设备、家庭网络产品与配件、天线等。
家庭影音娱乐、单房及多房娱乐系统:遥控器、智能控制开关、插座、智能软件操控系统、电动窗帘,灯光,暧气,冷气,家电等设备的集成控制解决方案;家用自动化媒体控制室、单房间或多房间娱乐系统。
家庭安防:可视对讲、防盗报警、监控、门禁系统等
家庭健康:家庭健康和保健产品
家具类:民用家具、办公家具、多功能家具、中式家具、板式家具、实木家具、仿古家具、家具配件、橱柜衣柜、中高档真皮布艺沙发、沙发、沙发脚,沙发铰链、户外家具、起居室、婴孩房、会客室办公桌椅、书柜、橱柜、办公椅、办公室成套家具、简报用品、综合产品等;
装饰材料:墙纸、布艺、饰品、艺术和古董、装饰、设计、安装及技术、精装与涂料、化工原料、暗铰链、工业轮、不锈钢、五金制品、固定装置和配件、地板、地板板材及地板系统等;
厨房浴室:厨房家具用品、厨房五金、厨房设备配件及装饰、铝塑、不锈钢踢脚板、厨房塑料调整脚、卫浴设备及装饰配件、清洁用品、小家电、卫生洁具、水槽、热水器、工作台面、洗浴配件、淋浴房配件等;
室外设计:建筑景观、烧烤和烧烤产品,孩童游艺设备、园林建筑、园林机械,门及栅栏、灌溉系统、铺砌装饰、街道小品、游泳池和户外翁泉温泉等。
四、展位费用
9平标准展位费:人民币38,945.50元(单开展位、税前); 42,840.05元(双开展位、税前);注册费:人民币3,650.00元/家企业(税前);沙特VAT税金15%。
此次展会已列入江苏省贸促会重点支持项目,给予60%标准展位费税前补贴(直补),企业自行承担40%标准展位费。补贴名额数量有限,审核后按照报名和缴费时间先到先得。补贴后企业承担费用如下:单开9平:人民币25,617.53元,双开9平:人民币30,096.30元。
五、报名办法
(一)有意向参展的单位,请于2024年5月16日前填写附件《参展申请表》,盖章后扫描提交给江苏省国际商会审核,报名企业以有产品自主产权和境外注册商标者优先。
(二)参展单位接到我会书面确认函一周内,请根据收费标准,将相关费用汇入指定账户。汇款单上请注明“2024 年沙特智能家具家居展”,并将汇款凭证发至我会。
账 户:上海格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工业园区支行
帐 号 :31636603001203125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融融(省国际商会)
电话:025-52856403/13913830624
邮箱:sunrongrong@ccpitjs.org
江苏省国际商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参展申请表及参展须知
展览会名称 | 2024年沙特智能家具家居展 | |||
展览会时间 | 2024年11月18-21日 | 地 点 | 沙特利雅得 | |
申请面积 | 平方米 面开口 | |||
参展人员 | 人数: 人 | |||
展位费金额 | 展位费: 元, 注册费: 元 合 计: 元(RMB) | |||
参展单位名称 | 中 文 | |||
英 文 | ||||
单位地址 | 中 文 | |||
英 文 | ||||
展出商品及自主产权商标 | 中文名称 | |||
英文名称 | ||||
参 展 单 位 | ||||
联系人: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邮 编 : 电子邮件: | ||||
参展单位签字: (参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参展须知:
1.参展申请得到组展单位确认之日后,请将展位费汇到组展单位指定账户。参展单位逾期付款的将视为放弃参展,原定展位组展方有权另行安排。
2.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并承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因参展单位侵权行为而给他人或组展方造成损失的,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参展单位在确认参展、交纳定金和/或参展费用后又放弃或终止参展的,定金和/或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给组展方造成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的,组展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力。
4.请参展单位根据招展通知及组展单位随后发放的系列通知或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如果不可抗力原因或组展方及主办单位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本次展会发生变更或取消的,组展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等)由各方自行承担。
6.双方因参展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组展单位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未尽事宜,按照招展通知及随后发放的各种相关通知的具体内容确定。